思政课 | 刘建军:中国学者在信仰研究中的话语优势
中国学者在信仰研究中的话语优势
刘建军
中国人民大学马院教授
中国人民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特邀研究员
本文发表于《山东大学学报(哲社版)》2019年第6期
来源:长江刘域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由于现实生活中信仰问题的凸显,中国学术界出现了信仰研究的热潮,并取得了一些可观的学术成果。把这种现象放到世界视野来观察,就会发现中国学者的研究具有独有的特点并作出了相应的贡献。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中国学者的信仰研究具有自己的话语优势。这种优势体现在许多方面,尤其在“信仰”这一核心概念上得到了最集中的体现。
首先,中文中的“信仰”一词专一、明确,能够成为一个成熟的学术理论概念。
“信仰”一词由“信”与“仰”两个有独立含义的汉字组成,前者指内心的相信和确认,后者指态度和行为的敬仰。将二者合在一起而形成“信仰”一词,内涵完整,形式和谐,生动传神。而且从这两个字的构造上看,它们都是人字偏旁,清晰地标明了信仰的属人特性,也体现了国人对信仰的人文理解。
在中文中,“信仰”一词具有单一性和独立性,它不易与其他相近词汇相混淆。它与“相信”“信念”“信奉”等在字面上不同,很明显是不同的概念。相比之下,在西方语言中,“信仰”往往有不同的语词表达,比如英文中有两个不同的词表达“信仰”,一是faith,二是belief。前者更多是在宗教信仰的含义上用,后者则多是在一般信念的含义上用,但又都不绝对,二者实际上是经常混用的。这就容易造成概念使用上的不统一,以及概念理解上的歧义和困难。
在中文里,“信仰”既是名词,又是动词。而且其作为名词是来自动词,即动名词。这种动词与名词的完全统一,是一个很大的优点,在语言表达中具有极大适用性,而且语义保持不变。相比之下,英文中最有代表性的“信仰”语词faith只是名词,不能成为动词,而且也没有另一个与之完全相匹配的动词。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很大的缺陷。加拿大比较宗教学家史密斯曾谈到并分析过这一问题:“晚近西方处境当中的另一个因素或者说是另一个症状就在于这样的一个事实,即不论是拉丁语还是现代西方各种语言都没有一个可以与‘信仰’(faith;fides,foi,…)这个术语相匹配的动词,而只能勉强用一些词语来表示‘相信’(believe;credo,croire,…)的意思。……这种暧昧含糊性已经造成了极大的混淆,因为它意味着这两者即信条教义式的‘信念’(‘belief’)与‘信仰’(‘faith’)是同一的,而不是它的一种表达。”①
在中文里,除了“信仰”一词,还有一系列相近用语,如信念、信任、信赖、信奉、信从、信守等,从而形成了一个相互补充的概念群,十分有利于表达人类复杂多样的信仰现象。“在现代汉语中,与‘信’字相关的有一系列的双音词,如相信、置信、确信、自信、迷信、盲信、狂信、崇信、信念、信仰、信赖、信任、信奉、信心、信托、信守、信服……这使得‘信’字带上了极为丰富的含义。相比之下,西文就要单调得多。例如英文就是一个词belief或believe,代表汉语中的相信、信任、信赖、信条、信仰、信念等等;由此看来,如果要对与‘信’相关的词汇进行一番更细致的分类,采用现代汉语要比西文方便得多,更有利于我们搞清楚到底什么是‘信仰’,信仰和其他那些相邻词汇的区别究竟何在。而要从西文来处理好这个问题则几乎是不可能的。”[2]
其次,中文“信仰”概念在内涵上能够涵盖宗教信仰和非宗教信仰,从而是一个更具有一般性和普遍化的信仰概念。
在西方语境中,“信仰”通常指的是宗教信仰。即使作者所指并非如此,但读者通常还是作如此理解。这是因为在西方社会中,不论是历史上还是现实生活中,宗教都有着巨大的影响。虽然近代以来人文主义和理性主义不断侵蚀着宗教的影响,因而人们有时也在另外的含义上比如哲学和政治含义上谈论信仰,但由于宗教文化已经融入人们的社会心理,并对人们的思维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因而人们通常还是以宗教为基础来理解信仰。这样一种用法虽然有利于对宗教信仰的研究,却不利于对人类一般信仰的研究。因此,在西方文化中似乎缺少一个能够涵盖宗教信仰和非宗教信仰的最一般层面的“信仰”概念。
相比之下,在中国社会中宗教信仰并不具有全面性影响,因而在中国文化中,“信仰”一词并不特指或主要指称宗教信仰,而是一个超越于宗教信仰概念之上的总概念。它既可以用来表示宗教信仰或空想性的信奉,同时也可以用来指称对科学信念和社会政治理想的信奉。这样,在中国语境中,“信仰”概念一开始就能超出“宗教信仰”的范畴,成为一般性的概念。这就有利于在信仰研究中摆脱宗教的干扰,一方面有利于摆脱特定宗教的立场来进行客观的观察和研究,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打开思路,形成比宗教学更广的视野。可以说,在中国文化中,特别是用中国话语来研究信仰,有助于对人类信仰形成更全面、更深刻的理解。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在表达宗教信仰的含义上,中国文化对信仰概念的理解也是与西方有所不同的。因为东方与西方的宗教本身有差别。如果像一些西方学者那样,绝对化地以西方宗教比如基督教作为宗教的标准,就有可能忽略东方宗教比如佛教、道教信仰的特征,从而影响到宗教信仰研究的全面性。总之,在中国开展信仰研究的一个有利条件,就是能够把中国传统文化视野中的信仰理解纳入其中,这将有利于克服信仰研究中可能存在的欧洲中心论。
再次,中国学者在研究信仰时还有一个有利条件,那就是可以借用中国共产党关于理想信念建设的丰富话语资源。
政治信仰是除宗教信仰之外最突出的信仰形式。在现代的信仰研究中,必须把政治信仰纳入考察对象。而政治信仰现象最典型的应该是在中国,在中国共产党人的信仰建设。在当今世界上,中国共产党是信仰要求最明确、最彻底的政党,它要求党员信仰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而不允许信奉宗教。这样,就保持了政治信仰现象的典型性,而这当然是不可多得的研究对象和例证材料。关注和研究这样的信仰现象,对于中国学界形成有自身特色的学术话语是十分有利的。
中国共产党十分重视信仰建设或理想信念建设,从理论到实践都有丰富的探索和系统性建构,已经形成了一整套有关信仰的思想理论和话语系统。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于新时代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有着十分丰富的论述。以此为依据和引领,中国学者开展了大规模的关于信仰、信念、信心,以及共同理想、远大理想等的相关研究,将许多政治性概念引入学术领域,成为重要的学术概念。
除了信仰的相关概念,还有许多中国式的信仰论断和表达,也体现了中国话语的特点。比如,理想信念是精神上的钙;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是中国革命成功的精神动力;一靠理想、二靠纪律才能团结越来;革命理想高于天;理想信念的坚定,来自思想理论的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住各种考验的精神支柱,等等。所有这些,都为中国学者的信仰研究提供了丰富而宝贵的话语资源。
参考文献
[1]威尔弗雷德·坎特韦尔·史密斯:《宗教的意义与终结》,董江阳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364页。
[2]邓晓芒:《信仰三题:概念、历史和现实》,《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5年第7期。
相关链接:
思政课 | 刘建军: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的“八个统一”